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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石家庄果树研究所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11-01  浏览量:718

一、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院工作安排,加强我所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应对和有效控制疫情紧急情况,保障全所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修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所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应对和处置因疫情引发的相关应急事件。

三、坚持原则

(一)生命健康至上。党员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原则,尊重健康、尊重生命,把维护广大职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树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役的信心和决心。

(二)科学有效防控。依靠政府,相信科学,落实好严格消杀、监测体温、佩戴口罩、核酸检测、勤洗手、常通风、强体质、不聚集等有效防控措施,出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联系医疗疾控部门,采取科学的应对措施。

(三)协同高效统筹。发扬协同高效作风,在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全所上下通力合作,保障人力、物力、财力供给,确保及时有效做好各项预防工作,有效应对突发情况,同时保障各项日常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四、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分工

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庞昭进

副组长褚凤杰

冯建忠

鄢新民

 辉

  各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贯彻上级部署,统一领导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应对工作,积极研究防控方案、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结束后本机构自行撤销。

下设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如下

 任:鄢新民(董辉)

副主任:吕德智 种军 陈江玉 宣立锋 张慧娟 马文会

 员:中层以上干部

主要职责:落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

具体职责分工参见《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石家庄果树研究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疫情结束后本机构自行撤销。

五、处置程序

(一)第一时间上报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出现发热、疑似或确诊病患、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国(境)外返回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等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办公室,同时向属地居委会、疫情防控专门机构报告。

(二)及时采取措施

1.发现职工有发热症状者: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其安全转运到就近发热门诊,进一步筛查、诊疗,对其办公室等部位进行消杀所办公室立即通知与其有密切接触者停止流动、居家观察,并密切关注属于一般发热者,接受正常治疗。

2.职工出现疑似病例者:立即拨120急救电话,将其安全转运到定点救治医院隔离治疗,同时配合疫情防控专门机构,后勤科、试验管理站加大对其办公环境和公共区域的消杀力度,办公室提供本单位密切接触人员名单,配合采取隔离措施,做好思想宣传和舆论引导,帮助其家人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措施。

3.职工出现确诊患者:配合疫情防控专门机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相应紧急消杀和隔离措施,做好行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流行病学调查,加大思想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关心关怀其家人生活,统筹协调单位和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4.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国(境)外返回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者:要第一时间向办公室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同时严格控制上述人员的流动,配合属地做好隔离、核酸检测、消杀等工作。

(三)后续跟进措施

人事科给予患病人员及家属真切的关怀和慰问,稳定其情绪,必要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凡发热、密切接触、疑似和确诊者不能上班,作为个人病假。发热人员、疑似人员和确诊人员治愈后经检测确无传染疫情风险者方可上班。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态扩大蔓延。

六、实施与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石家庄果树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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